講到「分手」似乎有點傷感情,但天下無不散的筵席,當僱員離開一間公司時,要特別留意從其僱傭得到的收益性質,如可以的話,有機會可以減少點稅務負擔。 在以往一些稅務案例之中,還有好幾種收益是不用納稅的。 請大家留意如下各項: 1. 由法庭判令僱主錯誤辭退某員工的補償金; 2. 因為雙方有法律訴訟,而最終達成和解協議時僱員所收到的賠償; 3. 僱主給予僱員一筆金額,用以免責某些或然負債或責任; 4. 因僱主廢除某些僱用合約條款而給予僱員的補償。 站在僱員的立場,特別是高級管理人仕,當雙方無法再合作下去的話,當要懂得爭取權益,也要識得慳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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