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調查案例

1. 反骨小股東

一家十分成功的香港自家品牌玩具企業,股東共有三人,其中小股東A君只佔10%股份。 公司在廿年前將生產基地搬到深圳寶安,近年盈利都算豐厚,每年達到千萬港元以上。

A君因為只是小股東,而且不諳生產,所以只是幫手做業務推銷的工作,因此經常流連在高爾夫球場、休閒嬉戲娛樂場所,連董事酬金加股息每年超過二百萬元也不夠他花費,更且欠下一身債務。

其他兩位股東經常勸告A君不要這樣下去,但有人不聽忠告,最後提出賣掉10%股權予主要股東。 至此,大股東在不太情願情況之下建議用資產淨值來計算A君的10%股份,但A君並不同意,要求過去三年盈利總和之10%作為交易價格, 三位股東當然談不攏。 但A君因為被財務公司逼得太緊,最終協議某一個估值價格將10%股份售予兩位大股東。

雖然轉股手續經已辦妥,但A君始終忿忿不平,覺得兩位大股東欺負他,沒有付給他「合理」的價格,他於是向香港和深圳的稅務機關舉報舊公司逃稅,而兩地的稅務機關在三個月內先後向那間公司進行調查。

這間公司的董事一直沒有理會編制財務報表和報稅的問題,從來只交給老會計主任去處理,連會計師也好幾年沒有碰過頭。 原來,會計主任一心為公司省錢,只沿着過去香港公司未搬廠之前的盈利水平去編帳給香港會計師審核; 因此,相當部份的盈利並沒有反影在過去七年的報稅表之內。

經過十多個月的稅務調查,該公司最終繳納了香港稅連罰款共九百多萬元,中國那方面就更嚴重了,對這間公司而言可謂打擊極之沉重,而A君雖然是舊股東(和投訴人)卻不須要負任何責任。 這個個案有點唏噓,卻是最常見也最有機會被調查的起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