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現金費用無記錄

不少自由職業者並未妥善保存帳目以應付年度報稅要求,例如保險代理、地產代理、貿易中介、的士或貨車司機等,對支出紀錄欠缺重視或認知。

然而,上述人士常在報稅時簡單地申報現金支出,包括:
– 交通開支;
– 應酬費用;
– 外判服務費;
– 雜項消耗品等。

當稅務人員要求提供憑證以證明支出時,很多人未能提供足夠資料或合理解釋。因此,即使支出有真實發生,亦未必可獲扣減,甚至會因低報收入而被罰款。

建議:務必保留妥善的收入與支出紀錄,以免日後惹來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