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百多年前,中國改革倡導先鋒梁啟超發表過的「變法通義」,其精義所在撮要如下:
「變亦變,不變亦變。 變而變者,變之權操諸己;不變而變者,變之權讓諸人。」
一個「變」字change,梁啟超倡之,美國總統奧巴馬在2008年競選時也用之,中西古今的傑出人士都說之,為何?
簡單來說,自動知道去「變」才是有為之才,方可保已為人;反之,不懂、不想、不識、懶于去變的人乃是隨波逐流之輩,由人操控,難以有成。 個人如是,企業如是,政府更如是。 而「變」的起動在那裏,就是我們腦袋裏「思維」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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